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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:54:272009年7月9日 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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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 

2010年6月起禁销没有标注成分的化妆品


         20106月起,无论国产还是进口,化妆品成分必须全部标识,否则将禁止销售。今后,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将看到全部成分含量,包括铅、汞、色素等以往“深藏不露”的化学成分将不得不在说明书中“现身”。

        一般来讲,化妆品生产商都愿意标明产品所含的营养成分,比如维生素C等。但对于其它的辅助成分,如防腐剂、色素、香精、表面活性剂、防腐杀菌剂等,一般不会出现在说明书中。欧盟的相关规定指出:“如因体积、大小等原因无法做到全成分标注时,可印在宣传资料、标签或卡片上;基于商业秘密的原因,可要求在成分目录中不标注一种或多种化妆品成分,但应向主管机关提交成分保密申请”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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